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審計署調查發現,民政事務局及稅務局等部門對部分慈善機構監管不足。
審計報告發現截至去年九月,稅務局635宗未完成覆查個案中,逾一成已經拖延五年以上,其中一間慈善機構,稅務局拖延接近七年才採取跟進行動,可能引致延遲對機構評稅。而稅務局發現部分慈善機構向董事違規支付薪酬,或出現不符機構宗旨的開支,雖然機構事後補救,但其免稅地位仍然不受影響。
審計署認為,有必要檢討《稅務條例》,令稅務局能夠更有效監管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