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選民登記須交住址證明 政府建議選民登記須交住址證明 2017年4月19日 17:35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提高以虛假聲明登記為選民的罰則,並要求提交住址證明,打擊種票。 選舉事務處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披露,去年共有三萬七千多人,因未能有效核實住址,而被取消選民資格。 會上議員討論政府的建議,把選民登記虛假聲明的罰則,由現時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半年,提高至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兩年。 政府亦建議,現有選民要更改地址,必須提交住址證明。之後會再擴展至所有新登記選民,均要提交住址證明。 泛民議員批評新例無助打擊種票,建制派議員則擔心,會降低市民登記做選民的意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