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取消強積金對沖諮詢期結束,勞顧會的勞資雙方達初步共識設立一個基金池,政府及僱主每月各供款相當於僱員薪金的1%,以支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不過,資方提出為免基金被濫用,建議每宗申索額要封頂;勞方強調,前提是要僱員的長服金和遺散費維持不變。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展開的三個月諮詢期結束,勞僱會的勞資雙方達初步共識,由資方及政府每月支付1%僱員薪酬成立基金池,用作支付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不過,資方擔心基金池被濫用,建議為申索個案封頂,例如三萬元或兩個月薪酬,並提出新的建議,將資方及政府的供款直接存入僱員強積金戶口。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與現時一樣,但僱員離職時,最多只可提取兩個月薪酬或三萬元現金,其餘款項要到六十五歲退休時才可提取。
商會表示,成立基金池只能惠及四萬多名僱員,新的建議可令全港僱員受惠。
在2015年涉及強積金對沖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平均每宗70900元。
工會認為,設立基金池是取消強積金對沖的較佳方法,又指強積金管理不善,不同意將新的資金直接存入強積金戶口。
鄧家彪又表示,只要能取消對沖,維持僱員長服金和遺散費計法都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