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負責手術的瑪麗醫院團隊反對將器官捐贈者的法定年齡降低,亦不同意有酌情空間。他們認為,器官捐贈牽涉醫學道德問題,社會不應該讓未成年人冒險。
鄧桂思未夠18歲的女兒希望捐出肝臟,但法例不容許,引發社會討論是否應該將器官捐贈者年齡降低,本屆政府更計劃就法例是否應該增加彈性,盡快展開公眾諮詢。
瑪麗醫院手術團隊主管盧寵茂指,法例的原意是要保護未成年人,不同意有酌情的空間。
記者會期間,播出一名十多年前接受肝捐贈病人的錄音,當年她的女兒亦因未夠18歲,不能夠捐出器官。
盧寵茂指,團隊當年經過討論,結論是未夠18歲就是未成年,不應該有灰色地帶,需要顧及醫學上的道德。
團隊認為,社會應該鼓勵市民重視器官捐贈,院方正計劃設立活肝捐贈登記名冊。他們會就計劃和醫管局商討,期望最快今年內可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