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4年發起佔領行動的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及一批參與者,共八男一女接獲警方通知,將被落案起訴串謀和煽惑「公眾妨擾罪」,本周四在東區法院提堂,普通法中的「公眾妨擾罪」,根據案例最高可判監七年。
2014年的佔領行動事隔兩年多,警方落實起訴其中九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將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共三項罪名。
另外,前學聯常委鍾耀華、時任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民主黨李永達、公民黨陳淑莊、社民連黃浩銘以及邵家臻亦收到重案組電話,要求他們下午到警察總部,將被正式落案起訴公眾妨擾罪,陳淑莊指未決定會否認罪。
《普通法》中的公眾妨擾罪,根據案例最高可判監七年。據了解,警方提交律政司建議起訴的罪行並不包括這項,但律政司經考慮後認為這項控罪最為適合,上星期向警方回覆作出這個最後的決定。
有警方消息就指,今次是根據律政司的回覆而作出預約拘捕,並非故意選擇這個日子。
2015年1月,部分人已接受過一次預約拘捕,當時警方以涉嫌「召集及組織」、「參與和煽動未經批准集結」三項罪名拘捕他們,但他們拒絕保釋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