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例打擊圍標,提高表決維修工程的法定人數門檻,及強制要求持份者申報利益。
民政事務局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高業主大會通過大型工程決議的法定人數門檻,由業主人數一成提高至兩成,並規定至少一成業主親自出席會議。
另外強制要求公契經理人、物業管理公司及所有管委會成員,申報與投標人、顧問、服務供應商之間所有業務和金錢關係,以打擊圍標。
當局亦建議就「大型維修工程」定義,引入兩級制。有過百單位的大型屋苑,工程開支達到法團每年預算四成,才算是大型維修工程。小型屋苑則以工程開支達100萬元,或法團每年預算兩倍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