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結束,今屆共有三名候選人,包括林鄭月娥、胡國興及曾俊華。投票日是本月26日,投票與點票同樣於灣仔會議展覽中心進行。
當日的投票時間由早上九時開始至十一時,接著會隨即點票。若需進行第二輪投票,投票時間為下午二時至三時,每輪投票後也會立刻點票。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候選人只能於提名期內向選舉主任提出退選,即是三名候選人現時已不能退出選戰。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在第一輪投票中,候選人必須取得超過600張有效選票,即至少601票才能在選舉中勝出。選舉主任須盡快公開宣布該名候選人於選舉中當選,並於憲報刊登選舉結果。
不過,若第一輪投票中沒有候選人取得超過600張有效選票,取得最多票的兩名候選人出線,餘下的候選人則會被淘汰,而該兩名候選人需進行第二輪投票。
如果三名候選人票數相同,或兩名較低票的票數一樣,則有機會進行第二輪及第三輪投票。投票及淘汰的程序會重複,直至只餘下兩名候選人。
如果仍然無人取得超過600張有效選票,即是次選舉中沒有人當選,選舉主任必須公開宣布沒有選出候選人及將結果刊登於憲報,並終止選舉程序,亦即是「流選」。
若「流選」,選舉則要從提名階段重新開始。根據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的文件,選管會已預先訂立下一個投票日為5月7日。
新一屆行政長官誕生後,還要中央正式任命。若選出的特首不獲中央任命,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在7月1日起計的120日後重新選舉,期間將由政務司司長署任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