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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離婚小朋友權利被忽略

社工:離婚小朋友權利被忽略

新建議下,有社工表示,受離婚影響的兒童聲音依然被忽略。有份撰寫建議的律師指,新建議訂明了父母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免雙方發生爭拗時,影響小朋友。

很多父母離婚,小朋友都沒有權選擇跟隨哪一方。有社工表示在新的建議下,兒童的前途問題,同樣由父母共同決定,依然忽略小朋友意願。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指,小至六歲的小朋友,已有自己的意願,但由於政府在離婚訴訟的教育宣傳不足,令很多小朋友都不清楚,其實可以向家事法庭申請獨立法律代表,上庭直接與法官表達意願。

另外,有份參與撰寫建議的律師表示,新建議會清楚訂明父母雙方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免發生爭拗而影響小朋友。

律師洪宏道指,在他處理的離婚個案入面,大部份雙方可達成協議,只有百分之一的個案需要家事法庭仲裁。他相信,日後不會因為雙方在決定子女問題得不能達致共識,而引發更多訴訟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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