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法官引導陪審團作裁決,法官提醒陪審團必須肯定被告有罪才可判罪成,又特別指出官商勾結引起社會反感,但陪審團不應被觀感及情緒影響判斷。
曾蔭權及家人包括弟弟曾蔭培抵達法院。
聆訊踏入第26日,控辯雙方早前完成陳詞,法官陳慶偉開始就法律考慮引導陪審團。
他先表示在刑事案件中,舉證責任全在控方,如果陪審團考慮證據後,要肯定被告有罪才可宣判有罪,否則應該判無罪。
法官又指,案件傳召多名證人,部分人可能很緊張,但其實是講真話,相反有人可能表現冷靜,但是在說謊,陪審團應用常識判斷他們是否真誠給予證供。
法官又特別用中文讀出「官商勾結」四個字,他表示,官商勾結經常引起社會反感,但認為與案件不相關,陪審團不應被個人觀感及情緒影響判斷。
他又指案件引起傳媒廣泛報道,但除了庭上已經提出的證供,其他都不用考慮。
法官指出,環境證供有時更有用,但必須小心判斷。對於控方指出李國寶開出的35萬元支票,正正是曾太存入的款項,法官列出6個沒有爭議的地方,又說如果直接指35萬是曾蔭權的得益,純粹是猜測。辯方提到曾蔭權與李國寶是好朋友,以往都有類似金錢往來,選擇相信哪一方由陪審團考慮。
至於控方列出曾蔭權夫婦及黃楚標的出入境紀錄,法官亦指由於黃楚標經常返回內地,很難下定論指曾蔭權是與黃楚標秘密會面。而被告服務香港40多年,證人亦指他品格良好,雖然良好品格,也不一定不犯法,但應考慮是否接納被告在傳媒訪問中的解釋,及他犯事的可能是否較低,法官認為這一點對辯方有利。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分別指他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裝修工程,而在考慮雄濤發牌及其他申請時,沒有申報與黃楚標正商討租用東海花園單位,以及以授勳回饋何周禮為單位裝修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