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一名58歲男子涉嫌在大嶼山與一隻流浪狗非自然性交,被控一項獸交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58歲被告鍾連輝報稱任職地盤工作,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告毋須答辯。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八星期,等待基因鑑定報告後再提堂,不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但指出早前被告被帶到案發地點重組案情時,流浪狗對他十分友善,證明被告經常與狗隻接觸,希望裁判官在保釋條件中列明,被告不得接觸任何狗隻,亦不得進入案發地點一公里以上的指定範圍。
裁判官接納,並批准被告以2500元保釋,案件排期在4月7日再提堂。
案情指被告上週三在赤鱲角村黃龍坑水澗附近,與一隻雌性狗隻進行非自然性交,被控一項獸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