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正密切留意一些支持個別行政長官選舉參選人的社交網站專頁。他指專頁內容被視為選舉廣告,而專頁未獲候選人授權下招致選舉開支,即屬違例,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數名行政長官參選人均在社交網站設立專頁,與網民互動,分享參選理念及情況。除了官方專頁,還有其他與參選人相關的專頁。
而未有官方專頁的林鄭月娥,亦有至少兩個支持她的專頁,聲稱由支持者自發組成。當中製作不少圖像及短片,表明支持林鄭月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正密切留意這些專頁有否違例,並指任何發布,如為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已可視為選舉廣告;未獲授權下而招致選舉開支,即屬非法行為。
根據選舉條例,任何人如非候選人或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選舉中招致選舉開支,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
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要求這些支持她的專頁中止運作,她指交由競選辦處理。
至於另一參選人曾俊華於網上發起眾籌,譚志源表示,選舉條例中有關捐贈的條文,已有指引及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