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案,控方繼續傳召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作供。他相信曾蔭權自訂規管接受朋友款待的內部守則,但並沒有任何紀錄。
麥靖宇作供表示,特首辦於2012年回覆檢討申報機制的獨立委員會查詢時指出,曾蔭權自2005年上任開始,自願遵守本來只監管政治委任制度官員的守則,但一直沒有文件及紀錄,而當時特首辦亦一直假設特首的行為應參考有關守則。至於只針對特首接受朋友款待的內部守則,同樣一直沒有文件紀錄。
主控官問及既然沒有紀錄,針對特首的內部守則如何得來。麥靖宇回應表示,可能在特首自己腦內,由曾蔭權自己所訂。
麥靖宇於2012年2月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才從曾蔭權本人得悉有此守則,而當得悉守則沒有紀錄時,他感覺不良好,但不感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