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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業工會促停止短期合約制度

飲食業工會促停止短期合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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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業工會促停止短期合約制度

【Now新聞台】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要求停止短期合約制度。

工會近期收到一宗求助個案,一名於酒樓工作13年的廚師被僱主安排以短期合約形式,每18個月簽給三間不同公司,被清走大假數目及中斷強積金供款,變相每18個月,年資就會被中斷。因此,僱主只需要賠償7天代通知金,就可以解僱一個13年年資的員工。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只需年資達兩年或以上,被裁員或公司倒閉就可以獲發遣散費,而被不合理解僱就可獲發終止僱傭金。

工會指現時的僱傭條例無法保障短期合約員工的權益,要求改革僱傭條例,停止短期合約制度,並建立不良食肆的監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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