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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出售雞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店員出售雞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Now新聞台】一名店員售賣新鮮雞隻時推銷雞隻為「嘉美雞」,被海關發現作虛假商品說明,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二千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今年四月到一間家禽零售店進行試購行動,發現新鮮雞隻的雞籠上有「嘉美皇健雞」的展示牌,店員亦在推銷新鮮雞隻時,以「嘉美雞」作虛假商品說明。

海關人員在店舖一共檢獲四隻新鮮雞。

店員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款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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