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完成調查,指有36間幼稚園收取超過40元上限的報名費,最貴收取3700元,有幼稚園透過收取報名費,錄得過百萬盈餘。公署形容是匪夷所思,批評教育局的審批程序欠缺謹慎、準則不一和粗疏。
根據規定,幼稚園的報名費只可以收回成本,不可牟利。教育局訂出上限是40元,超過便要申請審批。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截至今年10月,有36間幼稚園獲准收取超過上限的報名費。16間是本地學校,報名費由50至90元,其餘30間是國際學校,報名費由300至3700元。
有幼稚園透過收取超額報名費,錄得過百萬元盈餘。即使總樓面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還用10萬元另租場地面試,又把設立網上報名系統一次過的70萬元費用,列為每年經常性開支。學校以這些理由,申請收取逾千元報名費,但教育局沒有查問便批准。
公署指,申請超收報名費的理據,包括要高薪聘請專家為學生面試、以額外薪酬支付校長和老師處理報名,但公署指教育局的準則不一,批評是盲目審批。
公署呼籲社會和家長思考,在子女3歲時便讓他們參與這類幼稚園的面試和篩選,並付出高昂費用,會否造成沉重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