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全數追回梁頌恆及游蕙禎自10月1日起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的營運資金,每人93萬元。
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法庭裁定,自10月12日拒絕宣誓即日,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行管會開會,決定追回梁頌恆及游蕙禎全數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
立法會追回的包括議員酬金及交通酬酢、辦事處開支等營運資金,每人各約93萬。追溯日期由10月1日開始,而非二人喪失資格的10月12日。
梁君彥指這款項是公帑,立法會有責任按法律途徑追回,立法會將給予兩人時間以書面抗辯。鑑於法庭仍在處理兩人宣誓案上訴,立法會會待上訴庭有決定後,才開始追討。
梁頌恆出席上訴聆訊後指法庭有裁決前,立法會不應作任何決定。
至於兩人需於何時還清款項,立法會表示會給予二人合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