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宣誓風波演變成憲制風暴,行政長官梁振英成為原訟人,入稟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這場官司可說前無古人。
上一集政情提到,上周五中聯辦出稿讉責後,左派和政府隨即起動,而政府今次行動,不只針對宣誓過程,更重要是兩人的港獨主張。
政情聽聞,政府內部形容要不惜一切代價,都要阻止兩人再宣誓。
至於何時準備入稟,政情打聽到,律政司星期一開始草擬文件,最終要通宵才趕起入稟狀,代表政府的資深大狀莫樹聯在庭上向原訟法官區慶祥承認,整件事很緊急,自己連陳詞大綱都未準備好。
政府對這件事確實很着急,莫樹聯聽到法官認同司法覆核都有理據時,立即很開心地表示,可以預今個星期,整個星期向法官解釋。雖然莫樹聯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但在法庭中地位卻不是那麼超然,法官回應他說「你得閒,我唔得閒」。
梁頌恆的代表律師就要求用兩、三個星期準備,法官區慶祥也不客氣,質疑是否要那麼長時間,最終排期兩星期後再繼續。
民主派質疑這次官司破壞三權分立,過去政府也曾考慮入稟挑戰立法會的決定,五年前在堆填區廢法令,負責提司法覆核的正是當時的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但最後決定毋須用這一招。
今次有添馬艦中人卻形容,批評政府破壞三權分立這樣說法「好垃圾」,並指出《基本法》48條,行政長官要負責執行《基本法》及本地法律,宣誓涉及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並非立法會的內部事務,也不是《基本法》73條所規定的立法會職權,這就解釋了為何今次要親自由行政長官擔任原訟人。
游蕙禎和梁頌恆的宣誓字句,在左派陣營可說人神共憤,梁振英這次不惜一切代價,以強硬姿態入稟,在左派圈子內肯定贏得掌聲,更有人提出應該將案件提交人大釋法,但有添馬艦中人強調沒有這樣的考慮。
添馬艦中人指出,案件涉及能否引用《宣誓及聲明條例》,裁定梁頌恆和游蕙禎拒絕或忽略宣誓,進而褫奪兩人的議員資格,爭議純屬本地法律層面的事,本港法院已足夠處理爭議,毋須向北京提呈釋法。
過去立法會主席要作出裁決,都會在裁決前,要求各方提供意見參考,今次梁君彥在裁決前,特別請來資深大律師翟紹唐為他撰寫法律意見,但政府在梁君彥作決定前,卻沒有提出反對二人再宣誓的理據,究竟是政府漏招,還是不把梁君彥放在眼內,就不得而知了。
即使沒有破壞三權分立,但正如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報章訪問所說,行政長官控告立法會主席難免會進一步破壞行政立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