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報道指,立法會選舉的票站人員提早領取選票等物資預先存放在家,選舉事務處指有關安排與以往多次公共選舉相同,沿用多年,行之有效。
選舉事務處回應傳媒查詢時指,由於所有票站都是臨時借用場地,沒有穩妥地方存放選票,亦沒有票站職員在場進行穩妥的檢收程序,因此難以在投票日前將選票送往票站,票站主任會在選舉前一星期獲安排領取部分選票、選民登記冊及物資,以便準時開放票站。
職員提取物資時須經過特定的檢收程序,場地亦有保安措施。選舉事務處指根據法例,候選人或選舉代理人可監察整個投票過程,包括發票、封箱等過程,防止程序不當及提高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