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05年執勤時,被兇徒割頸導致全身癱瘓的警員朱振國,他的太太入稟向警務處處長及兇徒索償,三方最終和解。朱振國太太不透露賠償金額。
十一年前朱振國執勤時,在長沙灣保安道遭襲擊,被兇徒用刀割頸後,失血過多致全身癱瘓。其妻在08年,入稟法院向兇徒廖智勇及警務處處長索償,指警務處處長疏忽把丈夫派到危險的崗位。
案件在高等法院非公開內庭聆訊,三方最終和解。朱振國太太離開法庭時,沒有透露賠償金額,只表示終可釋懷。
兇徒廖智勇已經假釋,亦有出席聆訊,由於他有破產令在身,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不用廖智勇共同承擔賠償。
目前朱振國長期留院,其妻表示丈夫情況一直穩定。她表示丈夫的醫療費用一直由政府承擔,今次賠償主要用於她及女兒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