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高院頒永久禁制令 法官:必須維護保密制

高院頒永久禁制令 法官:必須維護保密制

【now新聞台】高等法院就港大校務委員會去年6月至10月會議錄音頒布永久禁制令,當中不包括已存在於公眾領域的內容。法官認為必須維護保密制,不能因為涉及公眾知情權而令制度蕩然無存。

港大校務委員會去年開會,討論副校長任命港大就會議的資料及錄音申請禁制令。高等法院頒布永久禁制令,涵蓋去年6月30日至10月30日所有會議,但不包括已存在於公眾領域的內容。

法官林雲浩在判詞表示,校委會保密制是為了保護港大內部及商業秘密,如果沒有保密機制,會造成寒蟬效應,影響校務委員在會議表達意見,亦會窒礙公眾人士將來加入校委會。

有關會議涉及港大深圳醫院自資課程收費等項目明顯是大學機密。如果有人得到錄音,就算不是校務委員都有責任遵守校委會保密制。

他又指,憲法賦予言論自由,但同時要尊重其他人的機密,是否披露這些資料,不應只考慮公眾是否有興趣或有沒有新聞價值,而是要考慮機密的性質、程度及對公眾及申請人構成的傷害。

保密制是私人法律概念,保障私人機密的權利,不能因為涉及公眾利益就蕩然無存。

對於記協一方指出前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沒有詳細解釋任命原因,又指行政長官從中干預,法官認為不足以要求破壞制度,而已披露的錄音沒有反映或推論出當中有政治干預,考慮到港大校務會保密制的重要,裁定有必要頒布永久禁制令。

至於港大要求法院發聲明指有人違反保密協議,法院並沒有受理。

港大校委會去年,開會討論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商業電台其後在節目上兩次披露會議錄音。港大向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使用、發布和披露校委會資料,引起記者協會不滿,商台其後承諾不再播放有關錄音。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