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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遺失子彈和胡椒噴霧等裝備

警員遺失子彈和胡椒噴霧等裝備

一名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執勤時遺失一個揹袋,內裡裝有六發子彈、胡椒噴劑等裝備,至今仍未尋回。警方呼籲市民拾獲聯絡警方,但當局並無公布遺失裝備的地點。

涉及事件的警員,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他報稱是在星期三執勤時遺失裝備。警方指,他當時攜帶一個以人造纖維的物料製造的黑色斜揹袋,袋長約27厘米,闊21厘米,內裏有六發子彈、一個快速上彈器、一支伸縮警棍和一支胡椒噴劑。警員發現遺失揹袋後,向上級匯報。

警方之後立即展開調查,派員到多處地點搜尋,但都未有發現。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發現有關裝備,要立即致電999、或把物品交到就近的警署、或致電2860 5012聯絡商罪科,並強調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十萬及監禁14年。

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亦非常重視人員的行為和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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