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涉及南丫海難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指示下屬不執行船隻救生衣新規例,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裁決時表示,海事處驗船一直採用「新船新例、舊船舊例」,但蘇平治有權力改變錯誤做法,認為要安撫業界不是合理辯解。
59歲的蘇平治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他因為南丫海難被停職。
法官游德康裁決時指,蘇平治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指示下屬不執行船隻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新條例,認為業界反對,並非合理理由容許被告不執行法例。
法官強調救生衣是關係到生命救援的重要裝備,被告沒有諮詢法律意見,無權因為覺得沒有即時危險,就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
法官又指,雖然證據顯示,海事處過往驗船一直採用「新船新例、舊船舊例」的錯誤做法,但蘇平治有權力改變固有慣例。
法官信納被告不涉任何不誠實的動機或貪污,但行為遠低於可接受的標準、濫用公眾信任,無合理疑點下,裁定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蘇平治的律師求情時,再次重申被告行為不涉個人利益,只是相信做法有利業內運作,強調案件有獨特性。
蘇平治審訊期間,一直沒有作供自辯或傳召任何辯方證人。
2012年的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律政司其後起訴蘇平治及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