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沙田港鐵站前日發生傷人案,一名內地女子涉嫌打傷一對港人母女,被控傷人罪及襲擊導致身體,造成實際傷害罪,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作審前覆核,而被告獲准保釋。
27歲內地女子黃玉鳳提堂後,直接去到停車場乘坐私家車離開法院,並無如其他人般經過地下大堂。
控罪指黃玉鳳星期一於沙田港鐵站一間西餅店外.非法及惡意傷害女子林月芬及襲擊女子劉君媚。
控方指由於傷者林月芬當時後腦着地,導致輕微中風,現時要等待警方為她錄取口供及她的醫療報告,再決定是否改控更嚴重控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六星期,並反對被告保釋,指被告是持雙程證來港,在本港並無居所。
辯方指,被告在本港有朋友,可提供地方予被告居住,並同意定期到警署報到,又認為今次案件並非有預謀,亦不是很嚴重的衝突,而是涉及很大的意外成分,加上附近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經過,反對將案件押後六星期。
裁判官認為不需要等待醫療報告的每個細節,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四星期至下月八日。
裁判官又批准被告以現金五萬元保釋,其間要交出雙程證,到警署報到及不得離開香港,而被告暫時毋須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