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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在社交平台上載一幅在高等法院大樓內的自拍照,他表示拍照只是抒發感想,並非藐視法庭。
何君堯沒有回應這是否代表市民也可以隨便於法院拍照,他只重申照片不可有不敬意圖。
何君堯於星期四凌晨,在facebook上載一幅在高等法院28庭外的自拍照,內容包括寫有「培叔忍耐」。而星期二28庭審理的案件,被告名稱為李欽培。
司法機構回覆指,法庭外的公眾等候區,只於特別許可下才可拍照,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