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笛老師非禮女學生判監31個月 長笛老師非禮女學生判監31個月 2016年4月22日 12:16 【now新聞台】長笛教師陳國超在授課時非禮4名女童,被判監禁31個月。 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7項非禮罪及一項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被告是頗有成就的長笛演奏者,受學生愛戴和尊重,雖然被告曾承認在上課期間侵犯學生,但並非一開始便全部認罪,而每名受害人被侵犯多於一次,判刑起點為21個月。 考慮到被告對社會有貢獻及認罪,扣減至10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判即時入獄31個月。 被告陳國超曾是香港小交響樂團首席長笛樂手。案情指在13至15年間,他在課堂上非禮4名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