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內地異見人士前年因為在廣州聲援本港佔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早上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監一年半至四年半。
四名被告早上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其中謝文飛及王默被判囚4年半,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決書指他們兩人於2012年開始,因為對生活現狀及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並受境外自由思想影響,開始在網上發表及轉發支持香港自由的言論,又曾提到要打着各色雨傘到天安門。雖然經過多次行政懲處,兩人仍然不思悔改。在2013及2014年廣州街頭拉起「自由無價,支持香港為自由而戰」等字眼的橫額,煽動民眾支持「佔中」。
面對同一控罪的張聖雨則判囚4年。
當局最初以尋釁滋事罪拘捕他們,其後改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至今已經羈押超過一年。
另一名被告梁勤輝亦因為在網上發表,包括以「不做中國人」為題的文章,引起數千人瀏覽,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判囚1年半,剝奪政治權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