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仔華貴商場擁有人逸俊發展入稟要求法庭,禁止房委會繼續擔任商場管理人,案件在高院審理。
領展2014年透過私人招標,把華貴商場出售予投資者林子峰名下的逸俊發展,但房委會仍然擁有商場管理權。
逸俊指法團去年11月通過終止房委會管理權,改為委任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商場管理人。
房委會當日缺席會議,拒絕交出管理權,逸俊於是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房委會3月起管理商場。
房委會代表律師認為決議無效,因為該地段只有逸俊及房委會兩名業主。而根據公契,法團須獲過半數業主及過半數業權的業主投票支持才能撤換管理人,但會議當日只有逸俊出席,所以票數不過半,決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