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通過店舖阻街罰款的修訂條例草案,違例人士罰款額定為1500元。業界會有半年時間過渡期,刊憲後條例會正式生效。
目前店舖阻街以簡易程序作出票控,2013年被判處的罰款額平均只有595元。
民政事務署建議設立定額罰款制度,食環署或警員可票控違例人士,罰款額為1500元,希望加強阻嚇和縮短檢控時間。
有議員關注條例對部分食肆不公。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又表示,將設有半年過渡期讓業界準備。
另外旺角花墟、黃大仙牛池灣村等有地區特色的地點將列為酌情容許範圍,容許店舖伸延至舖外的指定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