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馬恩國家族爭產案續審

馬恩國家族爭產案續審

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馬恩國家族爭產案續審

【now新聞台】大律師兼民建聯成員馬恩國家族爭產案續審。

馬恩國的父親是知名畫家馬家寶,死後留下多幅畫作。馬恩國同父異母的姐姐馬蕭蕭入稟,指其生母黃嬌與馬家寶是夫妻,認為自己有權繼承父親遺產。

馬蕭蕭的代表律師指,兩人1961年在酒樓公開舉行婚禮,並有兩名或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可被視為新式婚姻。當時數份政府文件亦反映在六十年代的香港,新式婚姻十分普遍,亦獲香港人認可。

代表馬恩國一方的律師認為,當時的新式婚姻只需要符合大陸民事法,相關的要求有別於現時婚姻條例的要求。他質疑黃嬌和馬家寶可否被視為有效婚姻。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