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82歲老翁沒有向社會福利署申報數十萬元的資產,騙取11萬綜援金,被判監7個月。
被告萬金華由囚車押到粉嶺裁判法院聽取判刑。控罪指他在2009至11年間,銀行戶口共存入58萬元,但無向社會福利署申報,騙取綜援金11萬7千元。
被告的太太帶同年幼子女到庭旁聽,並即時向法庭歸還所有涉案的金錢。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年紀大,健康欠佳,要照顧數名未成年子女,而感化報告對被告評價正面,形容他有深切悔意,希望法庭考慮判處非即時監禁。
不過,裁判官黃士翔表示,被告供稱戶口的大筆存款是替他人暫時存放,這個解釋並不可信;又指被告無全面披露戶口的轉帳紀綠,認為他的證供不值信賴,以監禁15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年紀大,並已歸還款項,扣減刑期至監禁7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又指參考了同類騙取綜援的案例,認為此案案情較嚴重,不適合判緩刑,須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