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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與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以個人名義,就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馮敬恩和李峰琦下午,到達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港大校委會在9月29日會議否決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決定。
兩人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黃瑞紅和譚志傑代表,所提出的覆核理據,包括校委會沒有解釋否決任命的原因、以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等屬無關因素考慮任命、校方亦沒有給予陳文敏解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