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版權修訂條例本星期恢復二讀。本台早前曾訪問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評論網民製作的懶人包。另外,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接受專訪時,亦解釋個別例子,有否涉及觸犯條例。
群眾集會高唱流行曲表達心聲、到議員辦事處高歌經典名曲諷刺政治人物、將歌曲拍攝下來發布到網上會否觸犯版權法?
法例日後要求列出圖片來源或者確認聲明要寫成怎樣,才算得上詳細和足夠?網民都非常擔心。
截取電影或電視節目的對白和改圖不少網民都做過,究竟怎樣才算犯法?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似乎亦不太清楚。
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指出二次創作的作品是否侵權,法庭會以公平處理原則做裁決,用的程度愈多,公平程度愈低,裁定侵權機會愈大。梁家麗強調不可能做到任何情況都獲得豁免,否則就無法保障版權持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