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獸醫企圖向同居女友注射動物針藥,被判非法禁錮、襲擊及刑事恐嚇3項罪名成立,判入獄2年。
37歲被告蔡相祺到法院聽審。案情指,被告去年8月,因為看到同居女友朱敏華,在facebook和其他男性朋友的合照,情緒激動。
他將女事主禁錮在位於馬鞍山自己經營的動物醫院約6小時,期間將她推倒落地上,多次掩著她的咀和下顎。
被告當時又指,自己情緒不穩定,已經想到死的方法,之後在女事主的腳噴上噴劑,企圖向她注射藥物。
辯方律師呈上約100封,由非牟利組織及寵物主人主動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有愛心和責任心,又求情指,他當時的行為匪夷所思,與性格不符,加上可能再做不到獸醫,已付上一生代價。
區域法院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女事主受到極度的驚嚇,擔心自身安全,驗傷報告指,她雙臂、腿、胸和背部都有瘀傷,下唇擦傷。
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報告亦指,他性格自私,對異性有支配和操控慾,但法官接納報告指,被告沒有暴力傾向,重犯機會不大,加上考慮到他的背景及對獸醫業的貢獻。
將非法禁錮、襲擊他人致身體受傷害及刑事恐嚇3項罪名,原本合共應判監27個月,扣減3個月,判24個月監禁。被告的親友亦有到庭聽審,但未有回應會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