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非法留港九年被遣返內地的懷仔,他的外婆周紹璇協助或教唆他人逾期居留罪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情嚴重,按例應要判處即時監禁,但周紹璇的遭遇值得同情,期間,社會各界伸出援手,亦足證人間有情,量刑時要平衡法與情,他判周紹璇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
六十六歲的周紹璇聽取判刑後,離開法院,感謝各界關心。
義務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求情時表示,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網上有不少針對她的惡意攻擊,她承受的壓力已是間接懲罰。事件發生後,她亦已非常後悔,若她被判監,行動不便的丈夫及在深圳的懷仔都會沒人照顧。
潘熙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懷仔為外婆求情,指外婆辛苦養育他,希望法庭原諒外婆,若果可以,願意代外婆入獄。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判刑時,先用逾五分鐘敘述周紹璇的經歷,說她廿多年前來港,因為女兒叛逆誕下懷仔後離開,她作為外婆為照顧懷仔,將他非法留在香港九年。
周紹璇在庭上聽著,全程垂下頭。
馬漢璋認為故事可信,指周紹璇在事件中不僅沒任何經濟得益,而且要外祖母兼母職,辛苦養育懷仔,值得同情,亦構成案件獨特性。期間,社會各界包括一些小市民亦伸出援手,足見人間有情,法庭亦相當欣慰,強調今次案情特殊,量刑要平衡法與情。
他參考感化官的報告後,周紹璇重犯機會極微,不建議感化,決定判她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