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巿民曾向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投訴在佔領期間遭警員暴力對待,但至今仍未獲處理,最終決定委託律師提出民事索償。前監警會委員張達明期望,監警會能盡責督促警方公平、公正處理每宗投訴。
過去一年,投訴人梁偉文為遭警員暴力對待一件事奔波。去年十一月,他與朋友途經旺角佔領區,遇上示威者堵路,警員上前推他們向前行。他被控襲警罪,第一次提堂,法庭以證據不足撤銷他的控罪。他其後向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投訴,指警方在拘捕時粗暴對待他,導致他身體受傷,有近五個月無法工作。警方書面回覆他指,由於案件正在司法程序,暫時不可處理他的投訴。為了保障個人利益,他最終要自己找律師,向警方進行民事索償。
佔領期間擔任監警會成員的張達明指,監警會只能覆核投訴警察課轉交的個案,沒有主動調查權。他承認處理佔中一類大型衝突確有不足之處,但監警會亦有責任督促警方公平、公正處理每宗投訴。他又指,警民關係能否修補,十分視乎警方處理投訴時是否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