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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前高層貪污案上訴法庭指示

新地前高層貪污案上訴法庭指示

【now新聞台】新地前高層貪污案,高等法院就三名被告上訴作出指示。

其中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陳鉅源其中一項串謀行賄罪,陪審團認為提供賄款的郭炳聯和郭炳江兄弟無罪,但裁定陳鉅源有罪是不合理。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認為,這理據有可爭拗之處,批准辯方就此上訴,這個亦是上訴庭唯一批准陳鉅源就定罪上訴的理據。

案中其餘三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早前亦已經提出上訴,聆訊獲排期在11月開審。

各人於去年分別被判監五年至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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