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居民郭卓堅就新渡輪加價提出司法覆核,法官認為,運輸署署長已盡力執行,假日和平日船票價格相差不多於兩成的建議,裁定政府勝訴。郭卓堅則表明會上訴。
長洲街坊會主席郭卓堅,曾去信行政長官曾蔭權,查問船公司加價情況,獲運輸署署長回覆,會在招標條件中,要求將平日和假日票價差距收窄至兩成,但最終新渡輪獲批加價後,票價相差超過四成,郭卓堅因此入稟要求司法覆核。
法官林文瀚在判詞中,認為運輸署已經如回信所言,在招標時加入相關條款,由於當時招標仍未完成,因此運輸署署長沒有責任,一定要這樣做。而申請人亦不能對此有合理期望。
署方當時亦未知平日和假日票價收窄,會否令平日船票加幅擴大,平衡公眾利益下,署方如果強制執行,就是不負責任,因此判郭卓堅敗訴,並需支付運輸署訟費,郭卓堅表明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