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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東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緩刑

周東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緩刑

【now新聞台】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辦語言中心,明知有機會結業仍收取家長學費,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判監禁14天,緩刑一年。

70歲的周東山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控罪指他退休後開設的語言中心,在明知欠租多月和有機會結業下,仍收取兩名家長共8900元的學費,被裁定兩項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罪,罪名成立。

這是商品說明條例自2013年實施以來,首宗被定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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