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在港大被推入後樓梯的三名學生,和在麗港城被警方抬走的男子,申請法援,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象徵式賠償一元。
三名被警方推入後樓梯的學生,考慮了個多月,正式申請法律援助,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象徵式賠償一元。港大學生會幹事李成康表示,目的是促使警方披露更多資料。
穿著平反六四上衣在麗港城被抬走的男子黃健,不滿警方使用過分武力,希望透過法律尋求公義。
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案件複雜及有很多爭議,掌握的資料不多,難以提出司法覆核,認為提出民事索償勝算比較高。
一旦查出公職人員執法時越權,根據案例,法庭可判懲罰性賠償。
法援署表示,在正式接到申請後,會視乎各人提交的資料是否充分,審批時間不會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