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串謀詐騙脫罪後,案中罪名成立的其餘兩名被告分別被判監七年及五年。
同案被告翼小紅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三項洗黑錢罪,被判入獄七年。另一被告葉瑞娟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判入獄五年。
法官判刑時指今次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邪惡,兩人在上市公司公告作虛假聲明,違反上市公司守則,損害港交所聲譽。這不單是個人行為,還有可能令公眾投資者有損失。
控罪指劉夢熊和翼小紅、葉瑞娟在收購一個美國天然氣油田項目中,向港交所作出多項虛假聲稱,及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批准分配及發行新股。
劉夢熊早前已被判無罪,而本案另一名被告黃坤因不在香港,而多次缺席聆訊。早前法官決定將他分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