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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涉詐騙案脫罪 稱彰顯法治

劉夢熊涉詐騙案脫罪 稱彰顯法治

【now新聞台】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擔任上市公司東方明珠副主席期間,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黑錢案,陪審團裁定他全部罪名不成立;同案另外兩名被告部分罪名成立。劉夢熊認為判決還他清白。

劉夢熊獲判無罪後離開法院,舉起勝利手勢,表示判決還他清白。

八名陪審員星期二開始退庭商議約18小時後,一致裁定劉夢熊兩項串謀詐騙和一項洗黑錢罪全部不成立。同案被告商人翼小紅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三項洗黑錢罪,被一致裁定成立。第三被告、東方明珠石油副財務總監葉瑞娟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成立;另一項串謀詐騙則不成立。

案情指三名被告與東方明珠前主席黃坤,在公司收購美國猶他州油田的交易中,以虛假陳述詐騙聯交所及東方明珠的股東和準投資者,為東方明珠集資近4億9千萬港元;又指三人各自收取及處理相關詐騙計劃中得到的現金及東方明珠的股份。

至於劉夢熊發電郵及寫信予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脅及恐嚇手段,意圖令廉署終止調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下月五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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