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澳洲政府譴責印尼處決兩名澳洲公民,但國內有輿論批評,澳洲警方亦要為他們的死負責,因為當年是警方提供線報促使印尼當局拘捕兩人。一份內部文件顯示,澳洲警方為免再有公民在海外被判死刑,調整與外國政府機關共享情報的政策。
蘇庫馬朗以及華裔的安德魯2005年在峇里機場被捕,當時他們正準備偷運海洛英到澳洲,而通知印尼警方採取行動的就是澳洲警方。翌年兩人被判死刑,澳洲民眾猛烈批評警方為何不待兩人返回澳洲才將他們拘捕,這樣做兩人便毋須死亡,因為澳洲並無死刑。
澳洲警方解釋若不在印尼將他們拘捕,疑犯便有可能逃脫,堅持處理手法沒問題。不過,警方本周公開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澳洲警方為免峇里事件重演,曾大幅調整政策,包括自09年起,警方若要與外國政府部門共享一些可能導致澳洲公民被判死刑的情報,事先必須取得一名聯邦政府部長的批准。
有學者認為調整與外國共享情報的政策,反映澳洲警方承認在峇里事件中,他們的判斷及處理手法有問題,只是不想公開承認,因這意味警方承認要為事件負責任以及受到譴責。
安德魯和蘇庫馬朗的代表律師莫里西批評澳洲政府,對死刑持雙重標準,影響澳洲在印尼的公信力。他指出雖然澳洲政府極力爭取赦免兩人死亡,但早前對發動02年峇里爆炸案的三名兇徒被判死刑,則表示歡迎。該次襲擊造成202人死亡,其中88名是澳洲人。
事實上,澳洲政府對於公民在外國因為販毒被處決,亦是反應不一。今次總理阿博特在安德魯和蘇庫馬朗被處決後,隨即召回駐印尼大使,以示不滿。
1986年,馬來西亞處決兩名澳洲毒犯,兩國交惡長達十年。但新加坡在05年不顧澳洲的要求,堅持對一名澳洲毒犯執行死刑,澳洲政府並無對新加坡採取進一步的外交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