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准保釋 警員涉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准保釋 2015年4月9日 13:56 【now新聞台】一名警員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現年39歲的被告黃偉洪報稱擔任警員,在上月17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個單位,與一名13歲女童性交。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6月4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以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女童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