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案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中表示不需要證明被告有得益,只需證明他們處理款項時,知道所涉款項是犯法所得,便可入罪。
劉夢熊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因為眼疾,獲法官批准可在庭內戴上太陽眼鏡。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時表示,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聯同本案第二被告翼小紅以迂迴形式,透過第三方公司名義以六千萬美元買入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但隱瞞自己權益,向東方明珠石油的董事局聲稱,以七千萬美元買入油田三成半股權,並建議以二億二千五百萬美元買入整幅油田的權益。
控方指,劉夢熊當時身為公司副主席,在知情的情況下與黃坤一同向董事局提出建議,並游說其他人支持,已屬串謀詐騙。控方指,即使有人或會用幸運數字或擲骰仔來決定買甚麼股票,但社會十分重視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希望清楚得知公司的財政狀況。
另外,三名被告亦被指洗黑錢,涉及約四億元及四億股東方明珠石油的股分。控方認為,只需證明被告處理該筆款項時,知道所涉款項是犯罪所得,不需要證明他們有得益,已經可以入罪。
控罪指,劉夢熊及另外兩名被告翼小紅及葉瑞娟,在收購一個美國天然氣油田項目中,向聯交所作出多項虛假聲稱及串謀詐騙東方明珠石油批准分配及發行新股。
本案另一名被告黃坤,因不在香港,多次缺席聆訊,早前法官決定將他分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