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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打擊違契旅館

政府建議修例打擊違契旅館

【now新聞台】政府提出修訂旅館業條例,建議可向違反大廈公契的旅館拒絕發牌或續牌。

政府建議的條文訂明,因經營無牌旅館而第二次被定罪的處所,會被封閉6個月。經營無牌旅館的業主、租客和佔用人都需要負上刑事責任,最高刑罰由20萬大幅上調至50萬元,監禁刑期亦由2年提高至3年。

政府同時建議,賦予權力予牌照處人員申請法庭令狀,有需要時可以強行進入無牌旅館視察。新條例會有一年過渡期。民政事務局正與律政司合作,稍後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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