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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元朗」32人提堂准保釋

「光復元朗」32人提堂准保釋

【now新聞台】在星期日「光復元朗」被捕的其中32人,被落案起訴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中包括一名13歲男童及一名在壽富街藥房工作的職員。全部人獲准保釋,部分人被禁足元朗或元朗市中心。

32名被告要分幾輛警車押解到法院。他們年齡13至74歲,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阻差辦公等9項罪名,大部分被告都並非住在元朗,有個別是中學生,全部人毋須答辯。

其中一名被告是珠海學院三年級學生,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包括護手套、眼罩、兩枝螺絲批和鐵筆;至於另一名被告就藏有懷疑是辣椒油的噴劑,控方說需要先化驗成分,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尋求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押後處理案件,同意兩名被告以一千及三千元保釋,但要求禁止踏足元朗。

另一名被控襲警的被告指是在壽富街藥房工作,希望毋須禁足元朗市中心,裁判官希望他會自律,同意不用頒布禁足令。

年齡最小被控襲警的13歲男被告,辯方表示,如需要的話,願意履行宵禁令,裁判官表示,家長有到場旁聽,相信被告會經一事長一智,認為宵禁令無迫切性,他獲准以500元保釋及禁足元朗。

全部被告獲准以100至3000元不等現金擔保,其中29人都不可踏足元朗或元朗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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