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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款車跌錢案 官指須嚴肅處理

解款車跌錢案 官指須嚴肅處理

【now新聞台】灣仔解款車跌錢案,其中一名拾了逾16萬元的商人承認盜竊罪,判即時入獄五個月。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犯案因一時貪心,但法庭要向公眾傳達訊息,犯下這類罪案,必定會嚴肅處理。

報稱是商人的46歲呂聯勇,在去年12月24日乘搭的士途經告士打道,看到有大批現金在馬路,於是叫的士司機停車後下車拾錢。警方其後成功聯絡的士司機,並將被告拘捕,在他家中床褥下找到超過16萬元款項。

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已感到後悔,而案件受到公眾包括社交媒體及報紙等關注,有報章登出被告與前妻合照後,被告的前妻不願意再見他,令他情緒承受重大壓力。

裁判官李國威則指出,媒體的壓力跟判決完全不相關,而且事發時被告先叫的士司機停車,再冒著生命危險到馬路拾錢,是有意識下的決定,現在後悔已經太遲。

但裁判官指出,被告多年來奉公守法,努力工作維生,要判處因一時貪心而犯罪的被告有困難,量刑以九個月為起點,鑑於被告認罪及無案底,所以減刑至五個月。

裁判官又指出,案件前所未見,拾錢的人突然陷入瘋狂、失去理性漠視法紀,干犯盜竊罪。

另一名拾了八千元但只交還二千元的68歲清潔工星期四亦承認控罪,被判入獄一個月緩刑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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