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反預算案遊行結束後,有示威者衝出中環馬路集結,堵塞交通,警方拘補了一百一十三人,其中四人被落案起控訴,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葉寶琳、葉浩意、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及成員黃浩銘,被控「協助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社民連成員到法院外聲援,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
四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九日作審前覆核,各人准以現金三百元保釋候審。
另外,兩名社民連成員黃軒瑋和周諾恆,在今年四月,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港鐵活動時上台搶咪,被控「擾亂公眾秩序」,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在庭上加控他們「在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行為」,兩人不認罪,押後至十一月二十四日審訊,屆時控方會呈上當日的錄影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