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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加強監管私營醫療機構

政府建議加強監管私營醫療機構

【now新聞台】政府建議加強規管私家醫院,並立法規管醫療集團及診所進行高風險療程。一旦違規,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

現時全港11間私家醫院是根據上世紀30年代的《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規管,政府認為已經不合時宜。政府的諮詢文件建議,除了私家醫院外,日後一些會做高風險療程的診所及醫療集團一律要領牌。每間診所需委任一名醫生作為負責人,熟悉醫療運作及出現問題後要負責。

高風險的療程包括抽取超過500毫升的組織或體液,例如抽脂,置入任何假體,例如打透明質酸隆鼻,及以注射施行的化學療法,例如打肉毒桿菌等的醫學美容療程。這些機構將來亦要符合環境設備、感染控制及臨床質素的標準,才合資格領牌營運。

政府亦建議提高收費透明度,將來私家醫院、高風險療程診所及醫療集團都要在當局的電子平台,公布過往的收費資料讓公眾查閱。

病人預約在私家醫院做非緊急手術,入院前要收到醫院的書面報價單,詳細列出手術費用、主診醫生收費、住院費及各項雜費。醫院亦要在與病人說明費用變動的可能性範圍,由三方簽名作實。

私家醫院如被發現非法營運,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違反法例中其他條文,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如持續違反規定,則每日罰款1萬元。而私營醫療機構由於規模較細,罰則會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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