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審計署的報告指出,政府部門對路旁樹木的護養責任欠清晰,導致延遲處理投訴的工作。康文署評估樹木風險時,一名職員每日最多要巡查逾500棵樹,未能充分檢查樹木狀況。
奪命的塌樹個案近年時有發生。政府四年半前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跟進樹木安全的工作。審計署發表報告,指各部門對路旁樹木由誰負責護養一直有爭議。康文署表示,自己只負責管理園境地點的植物,該樹木種在路旁的花糟或樹糟才屬管轄範圍。但樹木辦不同意,認為刻意栽種的花木都屬康文署管理。
權責不清,延誤管理工作。樹木辦發現有約7萬棵樹未納入記錄庫,未有定期護養。而18區劃分護樹責任的評估,只完成了5區,審計署認為工作要加快。
審計署又發現康文署及路政署每次派出一名職員檢查樹群,在一天內,可能要檢驗逾百棵樹,其中一名職員更試過一次檢查572棵樹,部分樹木已出現問題或具危險性,但被忽略。康文署今年對27棵有嚴重枯萎等缺陷的樹木完成評估後,沒有再跟進檢查。另外,有16棵樹感染褐根病,結構有機會急劇惡化,但仍未移除,部分拖延了4個月。
審計署建議發展局局長統籌各樹木管理部門,加快檢討路旁樹木護養方式的政策,並研究是否需要立法,強制私人土地擁有人檢查及護養樹木。